需求附加费
2024年8月1日
为确保在货量高需求时期的操作稳定性,自2024年9月15日至 2025年1月 31日期间,DHL将启动征收需求附加费(以前称为旺季附加费)。
根据货物的始发地和目的地,以人民币每公斤(计费重量)计费。燃油附加费适用该费用。
收费金额和适用日期可能会在需求期内发生变化。需求期由DHL自行定义。任何变更都将提前通知。
2024年9月15日费用生效
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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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发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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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陆,
中国香港 |
亚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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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洋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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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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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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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东地区, 北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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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余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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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陆,
中国香港 |
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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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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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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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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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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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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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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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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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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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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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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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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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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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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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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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其他国家或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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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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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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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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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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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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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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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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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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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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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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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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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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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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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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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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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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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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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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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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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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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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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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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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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东地区, 北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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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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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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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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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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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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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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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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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余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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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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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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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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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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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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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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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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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的服务: DHL Express Worldwide, DHL Express 12:00, DHL Express 10:30, DHL Express 9:00, DHL Medical Express, DHL Breakbulk Express, DHL Express Eas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