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DHL+ 使用条款

  1. DHL快递 中外运敦豪国际航空快件有限公司, 亦庄开发区荣华南路18号, 中国北京, , 100176,  (以下称为“DHL快递”)为客户(无论是个人还是商业实体,或代表企业工作的员工,以下称为“客户”)与DHL快递尽可能简便交易,提供了一个在线平台(以下称为“MyDHL+”),可以让发件人直接通过自己的电脑实现打印标签、预约取件、保存联系地址、追踪快件状态、传输相关文件和数据以及其它DHL快递服务功能(统称为“功能”)。
  2. 本MyDHL+使用条款适用于客户对MyDHL +及其功能的使用。 客户另外接受的附加条款可能适用于某些特定功能。 DHL 快递提供的所有运输服务均应适用“DHL快递运输条款与条件”。
  3. 客户对MyDHL+的使用应仅限于第1条中列明的DHL快递相关业务。客户应遵守本MyDHL+使用条款以及有关MyDHL+和功能使用的所有说明。客户不得(a)修改,干涉,禁用任何MyDHL+的功能属性或安全控制设置;(b)废止,避免,忽视,移除,禁用或以其他方式规避MyDHL+ 及其功能设置的安全机制;或 (c)对MyDHL+ 及其功能进行反向工程,反编译,破解或获取源代码、基本理念、算法、架构或组织形式;或(d)出租,租赁,分许可,出借或以其他方式重新分配MyDHL +或其任何功能。
  4. 客户如希望注册以长期使用MyDHL+,则需在注册流程中提交必要的数据。DHL快递会发出一封激活电子邮件用于确认注册,确认之后即可立即使用MyDHL+功能。
  5. 客户使用MyDHL+的“创建快件”或“预约取件”功能,在MyDHL +创建快件或提出取件需求并不成立运输合同。只有当快件交给DHL快递且DHL快递接受后、运输合同方才成立。
  6. 客户同意DHL 快递可以随时自行决定临时或永久地更改或终止MyDHL +的功能,或以其他IT解决方案来代替它。
  7. DHL快递保留在任何时间更改和/或限制使用任何功能和/或内容的权利,尤其是在以下情况下(a)功能和/或内容被修改或中止;或(b)客户违反了本MyDHL +使用条款;或(c)需开展MyDHL+ 平台的维护工作。 客户同意对于功能和/或内容的任何修改、暂停或中断,DHL快递对客户或任何第三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8. MyDHL+中所包含的所有文字、图片 、用户界面、数据库、商标、标识以及电脑代码(以下称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架构、选项、表达、界面外观以及这些内容的组织形式,都属于DHL快递所有或DHL快递被许可使用,其受到版权与商标法以及其它知识产权法律的保护。除了在本MyDHL+使用条款中有明确规定之外,在未取得DHL快递书面许可之前,MyDHL+或内容的任何部分均禁止被模仿、复制、转载、上传、发送或传播至任何其它电脑、服务器、网站或其他出版或传播媒介。
  9. 客户授予DHL快递在MyDHL +中使用客户传输的所有数据、文件或其他信息的权利,包括客户公司的信头纸、电子签名和随其转让的其他知识产权(以下称为“信息”),用于功能中指定的目的。 这包括使用信息来处理和运输货物,包括无纸贸易货物。 对于DHL快递因使用或依赖该信息而引起的任何索赔、损失、损害或后果,客户应承担全部责任,并应全额赔偿DHL快递。
  10. 客户应根据适用法律,尤其是竞争和数据保护及海关法律,对通过MyDHL +进行的所有活动负责,包括但不限于对通知功能的使用。 特别是,客户应获得任何接收者的同意,以便从DHL快递接收电子邮件或短信或电子形式的任何其他数据、文档或信息。如客户向DHL快递提供了任何第三方的个人信息,则应从该第三方获得向DHL快递提供其个人信息的同意。客户应DHL快递的要求,应向DHL 快递提供上述同意的相关证据。
  11. 客户应使用目前eSecure提供的安全功能,并遵循DHL快递在MyDHL +提供的安全信息。客户应对于分配给自己的登录信息做好保密工作,避免被未授权的第三方获取,同时不应披露给未授权的用户使用。只有当确有必要交由他人代表客户使用平台功能时,客户应对其进行授权(“授权用户”)。客户应该告知授权用户其应遵循的责任义务并获得授权用户的相应保证。客户认可其对MyDHL+的使用承担责任,包括第三方通过MyDHL+发送的快件。客户同意一旦出现对于其账户或密码的任何非授权使用或其他违反安全的情况、就会立即告知DHL快递。
  12. 客户应采取所有必要手段,确保他不会传输或接收任何可能或旨在破坏、干扰、拦截或侵害DHL快递任何系统、数据或信息的计算机病毒、蠕虫或其他程序。
  13. 除非MyDHL +或功能中另有规定,否则各方应在MyDHL +以电子形式提供所有信息,包括发票。客户应确保其通过MyDHL +传输给DHL 快递的所有信息都是完整、正确和准确的。 客户对于使用虚假、错误或不完整信息导致的任何损失或后果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14. 客户认可DHL快递在处理通过MyDHL +提交的快件订单时会产生费用,如果在预约取件时间客户未能提交快件, DHL快递有权请求客户补偿上述费用。
  15. DHL快递为提供运输服务之目的,在遵循相关法律及《德国邮政敦豪数据隐私政策》的前提下,将收集、存储并处理客户通过MyDHL+提交的个人信息。DHL隐私信息在网站页脚中的“隐私声明”标签中可查看。MyDHL+可能包含至其他独立第三方网站的链接(“链接网站”)。这些链接网站不在DHL快递的控制范围内,DHL 快递不对这些链接网站的内容(包括这些网站中的任何信息和资料)负责。客户确认他们已获得其对DHL提供的、任何第三方拥有的任何个人信息的适当同意。 

    MyDHL+及功能的提供是基于“照此原样”的原则。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DHL快递不提供任何保证,不论明示、暗示、法定或其他任何形式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默示的适销性、不侵犯第三方权利、适合特定目的等保证。DHL快递及其关联公司或代理商对MyDHL+的准确性、完整性、安全性和及时性不作任何陈述或保证。通过MyDHL+获取的信息不构成DHL快递在本MyDHL+使用条款中未明示的保证。

  16.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DHL 快递及其关联公司或代理商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对使用或无法使用MyDHL+过程中产生的、由于数据丢失或业务中断或其他原因而造成的任何附带的、间接的、示范性、惩罚性和随附性损害、利润损失、罚款或损害负责。无论是基于保证、合同、侵权、违法行为或任何其他法律理论,而且不论DHL快递是否被告知过可能会产生上述损失、罚款或损害。在不限制上述规定的前提下,且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无论以诉讼、索赔形式,还是基于合同、侵权或其他原因,DHL快递对任何损害(直接或其他)或损失的总赔偿责任,不超过每次事件100欧元。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本MyDHL +使用条款中规定的补救措施是排他性的,并且仅限于本MyDHL +使用条款中明确规定的补救措施。
  17. 客户在此最大程度地赔偿DHL快递因其违反本MyDHL +使用条款中的任何规定或以任何方式引起的任何和所有责任、成本、要求、诉因、损害、费用。
  18. DHL 快递和客户可随时自行决定终止或中止客户对MyDHL +的使用。一旦出现暂停或终止,客户应立即(a)停止使用MyDHL +,并且(b)删除其可能制作的任何副本。客户同意DHL快递不应由于MyDHL+访问的中止或暂停对其或任何第三方承担责任。关于使用MyDHL+的合同终止不应影响已通过MyDHL+处理的订单或相关的快件运输合同。
  19. DHL快递有权随时修订本MyDHL+使用条款。DHL快递对于本MyDHL+使用条款的任何修订应以文本形式(譬如通过平台或电子邮件)通知客户(“变更通知”)。如果客户在收到变更通知后的4周内、没有以书面形式通知DHL快递其不同意变更后的MyDHL+使用条款,则客户原来的合同关系继续保持并适用于变更后的MyDHL+使用条款,这些变更后的MyDHL+使用条款条款也应对客户生效。只要客户的异议在上述时间内提出,就视为已经满足了时限要求。DHL快递应在变更通知中向客户明确指出未能及时提出异议的后果。
  20. 本MyDHL +使用条款应受DHL快递签约实体所在国家的法律管辖。 如果客户是居住在欧盟成员国内的个人,则上述法律应在不违反客户所在欧盟成员国的强制性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适用。本MyDHL+使用条款不受《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管辖,本MyDHL+使用条款在此明确排除《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适用。由本协议引起的任何争议均应受DHL快递签约实体住所地法院的专属管辖。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