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法规更新 – 中东地区, 非洲地区
重要海关法规变化 中东地区, 非洲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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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及 – 进口
货物信息提前预报 |
对于: 发件方, 收件人
发件: 包裹
生效: 4月 1, 2026
埃及海关当局已强制实施“出发前批准”系统。在 Advanced Cargo Information Declaration(ACID)手续中,必须在货物订舱前取得ACID批准号码。
重要
如果在使用 DHL 制单工具制作运单、发票时,未提供 ACID 批准号码,货物可能会在目的地被拒收,直到提供有效的ACID 號号码为止。此外,如果货物未附 ACID 号码就抵达 埃及,将会面临埃及海关的罚款,並且貨物会被退回寄件方。
阶段 1:
预先预约与登记:
- 进口商(位于 埃及):必须在Nafeza平台完成注冊,取得19 位ACID批准号码,并立即将该号码与寄件人(Shipper)共享
- 寄件人/出口商:请在CargoX Block Chain平台 上建立官方企业账号。注册时,请务必记录所使用的正确公司注册号或税务编号(例如:VAT、EORI、USCC 等)。此信息在建立货件时为必填项目
阶段 2:
操作說明(需在 MyDHL+ 执行操作),建立货件时,请遵守以下资料输入入规则:
- ACID 号码:请将 19 位 ACID号码输入至 Shipment Reference (出貨参考栏位的第一个栏位。 请勿输入至第二个参考栏位)
- 出口商 ID:请在 Shipper VAT/TAX ID 栏位中输入出口商识别号码。(该信息必须与在CargoX 注册的资料完全一致)
- 进口商 ID:请在 Receiver VAT/TAX ID 栏位输入收货人/进口商的埃及税务编号
阶段 3:
文件 上传 (CargoX):
- 完成后,寄件人必须将 DHL 空运提单、商业发票,以及必要时的原产地证明上传至CargoX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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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基纳法索 – 进口
关税税款已缴(DTP)限制 |
对于: 发件方, 收件人
发件: 包裹
生效: 12月 1, 2025
您需要知道的
- 布基纳法索政府已颁布第2025-311号政府法令,针对危险品与战略物资、特定设备及材料、药品、医药产品、医疗设备及耗材,以及享受关税及税收豁免的货物在入境布基纳法索时的过境活动,制定了新的合规条件。
- 上述各类产品的清关流程将即刻由政府设立的机构(FASO TRANSIT ET LOGISTIQUE)负责办理。DHL快递布基纳法索公司需将受影响货件的文件移交该国家机构进行清关处理,最终交付客户。
- 因此,DHL快递布基纳法索公司现无法为进口货件提供关税预付服务 (DTP)
- 客户寄往布基纳法索时将无法再使用DHL关税预付服务;该服务入境方向将被停用
DHL快递布基纳法索
邮箱:bf_cs@dhl.com
热线:+226 2531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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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尼亚 – 进口
原产地证书 |
对于: 发件方, 收件人
发件: 包裹
生效: 11月 12, 2025
您需要知道的
肯尼亚税务局根据《税务程序法》(CAP. 496B,经2025年《财政法》修订)第44A条规定,已实施强制性原产地证书要求。
该要求自2025年7月 1日起生效,适用于所有进口至肯尼亚的货物。
所有进口货物现均需提供出口国主管机关签发的原产地证书
该原产地证书是肯尼亚DHL快递完成进口报关的必要文件。若无此证书,货物将无法通过肯尼亚海关清关。
下列进口类别无需提供原产地证书:
- 通过注册快递公司(如DHL快递)进口的单件重量不超过70公斤、总价值低于USD 1000的包裹
- 根据 EACCMA 2004 第五附表列明的特权人士及机构进口货物
- 二手商品(含二手机动车,适用EACCMA 2004第五附表规定)
- 个人行李
- 个人物品
- 邮政渠道进口的邮袋及邮政包裹(依据EACCMA 2004 第36条;EACCMA 2010 第112条及第119条)
- 人体遗骸
- 无商业价值的进口样品
- 依据EACCMA 2004 第117条临时进口的货物
- 医生处方的小包装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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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索托 – 进口
外国企业代理商守则 |
对于: 发件方, 收件人
发件: 包裹
生效: 7月 1, 2025
您需要知道的
- 莱索托 政府贸易部、工业与商业发展部已实施新法规,要求所有向 莱索托 出口的(B2B)发件人、制造商、批发商及分销商履行额外申报义务。
- 在莱索托 拥有客户的外国企业必须向莱索托外国企业协会(AFFAL)注册代理机构。
- 发件人须在商业发票上注明代理代码
以下情形不受此规定约束:
- 企业对消费者(B2C)或消费者对消费者(C2C)发件人
- 不涉及外商企业代理、销售代表或商品代理的间接进出口
豁免申请须以书面形式提交至莱索托税务局(RSL)。
更多信息请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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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 出口, 进口 和 转运货件
Pre-Loading Advance Cargo Information (PLACI) |
对于: 发件方, 收件人
发件: 文件, 包裹
生效: 7月 1, 2025
您需要知道的
-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UAE)国家预报信息中心(NAIC)将对所有从阿联酋出发、运往阿联酋或在阿联酋过境的货物实施装船前货物预报信息(PLACI)计划。
- PLACI 的目的是通过承运人在 “装载前 ”阶段为所有从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出发、运往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或在阿拉伯联合酋长国中转的货物提交安全备案来提高安全级别和加强安全。
- PLACI 计划允许阿联酋当局在出发机场装货前对货物进行潜在安全风险筛查。
- 货物筛查将根据协调制度(HS)代码数据以及以下运单信息完成:
- 发件人名字
- 发件人地址
- 收件人名称
- 收件人地址
- 物品描述
- 物品重量
- 件数
- 运单号码
请注意,PLACI 的上线日期已经推迟,现在是 7月 1, 2025,而不是原计划的 4月 1,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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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曼 – 进口
关税分类结构变化 |
对于: 发件方, 收件人
发件: 包裹
生效: 1月 1, 2025
您需要知道的
阿曼皇家警察海关总署正在从 8 位关税分类编码过渡到 12 位关税分类编码。在准备运往阿曼的货物时,请确保使用有效的 12 位关税分类编码。未提供这些代码可能会导致货物清关延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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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塔尔 – 进口
关税分类结构变化 |
对于: 发件方, 收件人
发件: 包裹
生效: 1月 1, 2025
您需要知道的
卡塔尔海关总署 (QGCA)正在从 8 位关税分类编码过渡到 12 位关税分类编码。在准备运往卡塔尔的货物时,请确保使用有效的 12 位关税分类编码。未提供这些代码可能会导致货物清关延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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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威特 – 进口
关税分类结构变化 |
对于: 发件方, 收件人
发件: 包裹
生效: 1月 1, 2025
您需要知道的
科威特海关总署(KCA正在从 8 位关税分类编码过渡到 12 位关税分类编码。在准备运往科威特的货物时,请确保使用有效的 12 位关税分类编码。未提供这些代码可能会导致货物清关延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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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特阿拉伯 – 进口
最低价值 |
对于: 发件方, 收件人
发件: 包裹
生效: 1月 1, 2024
沙特阿拉伯海关清关规定的变化对快件运输提出了新的要求。
您需要知道的
历史运单:
- 无论货物价值多少,均适用 15%的增值税
B2B 货物:
- 航空运单地址说明:
- 收件人姓名被视为记录进口商 (IOR),否则,
- 如果不同,地址应为记录进口商 C/O 收货人
- 须缴纳关税
- 记录进口商(IOR)商业登记号码须在商业发票上注明
- 商业发票应包括原产地证书
- 公司需注册DHL快递为名义清关代理
仅限C2C和B2C快件:
- 价值低于1,000.00里亚尔的快件:
- 以综合报关方式清关
- 价值超过1,000.00里亚尔的快件:
- 以单个海关条目清关
- 要求在增值税号字段中输入进口商的国家识别号(10 位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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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茨瓦那 – 出口, 进口
进出口法规更新 |
对于: 发件方, 收件人
发件: 包裹
生效: 7月 1, 2024
您需要知道的
所有农产品和矿产品的进出口都需要许可证。
进口
所有运往博茨瓦纳的货物必须附有供应商开具的原始商业发票。药品、化妆品和营养补充剂须经港口卫生检查后方可入境。
出口
所有货物必须附有完整的商业发票。
- 药品 必须提供医生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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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米比亚 – 出口, 进口
商业发票要求 |
对于: 发件方, 收件人
发件: 包裹
生效: 8月 5, 2024
您需要知道的
纳米比亚税务局 (NamRA) 正在执行 1998 年第 20 号《关税和消费税法》。
适用于所有进口到纳米比亚或从纳米比亚出口的 B2B(企业对企业)和所有 B2C(企业对消费者)货物:
- 将要求提供公司开具的正式发票(即原始商业发票,包括供应商的公司徽标或信笺,以电子或硬拷贝格式提供)
- 只有在使用DHL发件应用程序创建快件时向DHL快递提供由公司生成的正式发票,才有可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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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哥拉 – 进口
最低价值以及正式报关变更条目 |
对于: 发件方, 收件人
发件: 包裹
生效: 6月 1, 2024
您需要知道的
安哥拉海关已更改所有价值1,500,000澳元或以下货物的进口规定
- 需要正式报关
- 将会被征收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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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桑尼亚 – 进口
生态乐活计划 |
对于: 发件方, 收件人
发件: 包裹
生效: 5月 23, 2024
您需要知道的
坦桑尼亚通信管理局(TCRA)启动了生态税计划,要求对从世界其他国家运往坦桑尼亚的电子通信设备进行装运前检查并预付生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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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曼 – 进口
发往阿曼的货物必须提供身份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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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洛哥 – 进口
税务识别码 |
对于: 发件方, 收件人
发件: 包裹
生效: 1月 1, 2024
摩洛哥当局要求国际企业对企业(B2B)的发件人为发往摩洛哥的货物提供摩洛哥进口商的税务识别号,也称为通用公司识别号(ICE)。
您需要知道的
国际企业必须在海关发票上注明摩洛哥收货人的税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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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米比亚 – 出口, 进口
贸易核查系统 |
对于: 发件方, 收件人
发件: 包裹
生效: 10月 16, 2023
纳米比亚税务局已实施贸易核查系统(TVS)。
您需要知道的
- 发件人必须按照纳米比亚的监管要求提供商业发票详情
- 预付款货物必须包括:
- 出口 - 商业发票上的 UCR 编号(唯一货物编号)
- 出口商和进口商 - 付款证明 (POP),并附有运输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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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 进口
海关发票验证要求 |
对于: 发件方, 收件人
发件: 包裹
生效: 2月 1, 2023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UAE)海关当局要求对任何价值10,000迪拉姆或以上的海关发票进行 "认证"(声明或证明)。
您需要知道的
- 企业对企业的快件,如果至少包括一张价值10,000迪拉姆或以上的海关发票,必须提交给阿联酋外交部和国际合作部(MOFAIC)进行验证。
- 发货人或收货人都可以在阿联酋外交事务和国际合作部(MOFAIC)注册,并提交海关发票供认证。
- 在物品发运之前,不需要进行认证。认证可以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完成
- 在物品被交给DHL快递之前
- 或者,在物品被阿联酋海关放行后14天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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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洛哥 – 进口
电子商务货物需要正式报关 |
对于: 发件方, 收件人
发件: 包裹
生效: 7月 1, 2022
摩洛哥海关当局修改了价值125美元或以下的电子商务货物(从零售商网上购买的产品)的进口规定。
您需要知道的
- 需要正式报关
- 将会被征收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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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桑尼亚 – 进口
最低价值以及正式报关变更条目 |
对于: 发件方, 收件人
发件: 包裹
生效: 2月 1, 2022
您需要知道的
坦桑尼亚税务当局已将最低价值(不征收关税与税金的价值门槛)提高到50美元,并取消了此类货物的正式报关要求。